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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工商首创分类监管

发布人:夏天 来源:《中国直销》 发布时间:2013-03-01 09:04

   导语:直销监管应当紧随行业发展,面对当下复杂的行业监管现状,新疆工商做出了相应地变通。

 文/《中国直销》记者 陈杰

 近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推出分类监管办法,对在疆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进行管理。具体由新疆自治区工商局根据在疆直销经营者的综合表现,对各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进行动态评级,然后进行分类监管。此方法在全国尚属首次。

分类标准

目前在疆开展直销经营的企业有16家,包括雅芳、安利、天狮、玫琳凯、完美等多家外资与内资企业。监管类别根据等级分为ABCD四类,A类在疆直销经营者,诚信经营、行为规范,年内受到有关部门表彰,积极开展公益活动,较好履行社会责任,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;B类其经营行为比较规范,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;C类其经营行为存在问题,有违法违规的反映和迹象,被监管部门行政约谈等;D类其经营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被监管部门查处。
  “这16家企业中,除了雅芳公司在新疆可以开展直销外,其它企业不具备在疆开展直销的资格,只能以传统的店铺形式经营。”新疆自治区工商局竞争执法局局长丁宣说。根据新疆自治区工商局统计,2012年共查处26件传销案件,其中有5家直销企业因违法经营受到处罚。
    2013
年开展直销分类监管以后,在疆经营的直销企业,如若出现违规违纪的情况,不仅会受到警告,其企业监管类别也会随之降级,情况严重的甚至会被驱逐出疆。新疆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桑林说:“近几年新疆直销市场快速发展,一些企业为争抢业绩急功近利,在南疆开拓市场时甚至出现‘拉人头’情况,希望直销企业一定要走正确的道路,如果涉传影响到新疆稳定和民族团结,将直接驱逐出新疆。”

同时,新疆自治区工商局表示还将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服务。对于ABCD类在疆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,将定期进行企业巡查、跟踪检查报备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宣讲等。

关键词:直销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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